2)第七十四章 蒲公英飘散了,怀恋就好,没必要挽留_龙族:我的兄弟叫明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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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。”路明非挠着头尴尬的笑着。

  “我那时候...没有回应你。对不起。”陈雯雯想起那些事情,还是觉得愧疚。

  “没有,我都没表白,你没回复也是应该的。”路明非道,“而且,我只是一个衰小子,结局我都大致猜得到,所以那时候我一直害怕。”

  “你知道的,怂货总喜欢自欺欺人,我当时想着只要我不表白,就还存在着最后一丝机会,哈哈,说起来我自己都觉得很羞愧啊。”路明非继续说着,“我在毕业那天,本来就想和你表白的,结果被一个狗屎给抢先了,抱歉,我又说烂话毁气氛了。”

  陈雯雯掩着嘴,没忍住地轻笑了一声,“我...没你想得那么好。”

  “可你对我那时候而言,就是最好的。穿着白裙子,读着玛格丽特·杜拉斯的《情人》,小天女,柳淼淼,就是玛丽莲·梦露都逊色你。”路明非也不知道是不是紧张,一口气说了一大段话,“我以前像是病入膏肓,一切想的都是你。”

  陈雯雯抬着头,看着那个穿着地摊货卫衣和牛仔裤,咧着嘴,笑的没心没肺的小子。

  他太耀眼了,他太温柔了,陈雯雯突然觉得面前这个小子,不知道什么时候,已经成了她那个遥不可及的人。他一直说着自己的有多么好,多么美。

  而实际上,她只是一个享受着被别人偏爱,拿不起也放不下的可怜虫。

  总有人提起陈雯雯,都会说:“啊,那个穿裙子的,看上去很温柔的那个女孩。”

  而她所谓的温柔,在路明非面前显得是那么的幼稚可笑,陈雯雯望着那漫天的蒲公英,一想起路明非对她那些过分事情全部都知道,不禁觉得,自己的心胸和温柔甚至不如他的百分之一。

  她不由得开始幻想,如果真的回到十七岁,自己会不会喜欢上这个温柔的衰小子。

  可,路明非嘴中的那两个字,让陈雯雯一下清醒了过来。

  不是“我喜欢你”,而是,“曾经我喜欢你。”

  曾经.....两个多么让人感慨的字。

  “所以,请给我这个做了好几年白日梦的家伙,下个最终的死亡判决吧!”他张开了双臂,做出了像是准备迎接暴风雨的动作,不过,他眯着眼睛笑着,准备用笑容迎接一切。

  陈雯雯也笑了,曾经啊,曾经,果然有些东西逝去了就不会再回来。

  就像是蒲公英随风飘散后,怎样也追不回来。

  “对不起,明非,如果哆啦A梦真的有时光机的话,答案可能也许会不同。”

  “喂喂,不要说这种会让我心里留念想的话啊,要是我想满世界的去找那个没有耳朵的机器猫怎么办?”路明非开着玩笑,向陈雯雯表示,他可以接受一切。

  “是吗?你看哆啦A梦吗?那我们可以做一辈子的好朋友。”陈雯雯笑着,给出了答案。

  “哈哈。”路明非以前从来没有想过,以前自己最害怕的事情,现在真的发生在自己的面前,却让她感到那么轻松。

  手机铃声响起,到了他要准备离开的时候。

  两人道了别,约定好下次再见,有机会一起去看哆啦A梦的剧场版。

  陈雯雯拒绝了那辆要送她回家的加长迈巴赫,手捧着蒲公英在街边散步。

  走着,走着,不知道怎么走到了公园的河边。

  风吹过,手中的蒲公英一下被吹散了,纯白的花朵在夜空中乘风而起,缓缓离开。

  散了,但她没有伸出手挽留,就任由它逝去,而她只是驻足微笑着看着飘散在空中的那份美丽。

  是的,有些东西终将逝去,可以怀恋,但其实没必要挽留。

  她打开手机,默默删去了一切和赵孟华有关的东西。

  一切,重新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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