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的时候,他碰到王书燕,才体会到死党的心情,真正的喜欢一个人,是可以为她付出一切的。
死党追求方倩的时间比他追王书燕的还要长。
好在,死党终于如愿以偿,度过九九八十一难,取到了真经。
而他最终被王书燕像流浪狗一样的给甩了。
不管怎么样,杨林都替死党感到开心。
甚至有些羡慕。
如果当初的他追到了王书燕,两人确定了关系,那么他可能比死党还要开心。
三年了,整整三年了,从大一到现在,她终于答应我了。你是不知道,我在众多的追求者大军中杀出费了多少苦心,我没他们有钱,但是我足够细心体贴。
你猜当时方倩答应我的时候说了什么吗?她说:我是她见过最细心体贴,也是最温柔懂她的男生。
曹小龙说道兴处,大口的干了一杯酒,畅快而肆意。
杨林眉头皱一下,敏锐的嗅到了一丝不对劲。
这个方倩怎么有种加强版王书燕的感觉?
杨林将这个离谱的念头驱逐出脑海。
可能是他自己多想了。
王书燕那种极品应该不会很多。
没理由都让他们哥俩碰到了。
杨林不由的苦笑一声,他现在已经有种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绳的感觉了,看哪个女生都有种王书燕的味道。
喝酒。杨林举起一杯酒灌了下去。
这是我的初恋,我决定了,一定要好好的呵护方倩,拼尽一切给她最好的。人家都说初恋是用来回忆的,但是我偏不信这个邪,我不但要娶她,还要和她过一辈子你信不信?
曹小龙似乎有些喝醉了一般,豪气干云的说道,脸上的笑容是那样的幸福。
相信。杨林真诚的祝福道。
对了小林子,你那个初恋咋样了,还有联系吗?曹小龙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。
早忘了。杨林楞了一下,淡淡的说道。
我还没说是谁呢?
玛德,我看你今天不是来跟我分享喜悦的,你是来跟我炫耀的。杨林没好气的说道,目光中充满了鄙视的色彩。
好吧,你要是不想听,咱就不说这个。曹小龙自提一杯,有些歉意的说道。
脑海中不禁回想起之前的种种。
那时的他们上高一,某一天的时候,杨林突然跟他说,班上的一个女生很好看,他要去追,可能是青春的懵懂期间。
杨林很快的就追到了那个女生,两人一起上学、放学,原本和杨林一起上下学的他从此成为了独狼。
不过好景不长,不久之后,那个女孩转学了。
两人也因此分手。
杨林没有说话,一杯一杯的喝着。
初恋确实如夏花般绚烂,即使时隔几年,突然的回想起来,脑海中依然能够浮现出那道封存在记忆深处的身影。
课堂的铃声,前排的身影,落日的余晖,这一切的种种突然就鲜活起来,女孩那清脆且肆无忌惮的欢笑,还有那粉嫩带有汗水的稚嫩脸颊。
杨林以为他真的忘了。
但是此刻记忆如同决堤的潮水般涌出。
那个女孩名叫陆新月。
你是天才,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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