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一千三百零九章:蹭饭_我是半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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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菜。

  嗯,果然,没几样是轻衣爱吃的。

  骆母拍了儿子一下:“不懂事!你阿姐出门在外,自己都过得拮据,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多的闲钱去买这么珍贵的水果。”

  其实水果并不珍贵,贵的是路途的运输费用,是专门送以镇上富贵人家享用的。

  对于贫民百姓,却是极为难得的罕物。

  陵天苏当初买的时候,倒是没想到这一点。

  “今日山上之时,我都听云白说了,阿语啊,离家多年,倒是不知原来你竟然还学了一身好武艺本领。”

  骆母一边为儿子碗里夹菜,一边满脸欣慰笑道:“小隐大人身负官职,不知有没有什么好的活计能够介绍给阿语,她这孩子,性子老实没什么大用,但十分能吃苦的。”

  在骆轻衣幼年时分便很会挣钱养家,那时候幼弟不懂事,骆母操持家务,骆父每日忙于参加科考,家中生计需要有人来维持,所以她每日去药堂给人当学徒试药,虽然多年未见,骆母却深知她是一个懂事能吃苦的好孩子。

  若是能够跟着京城里当官的混口饭吃,日后若是自家儿子想去京都发展,也好有个帮衬。

  骆轻衣咬着口中一块春笋,细嚼慢咽地吞下,才缓缓开口应道:“不过是跟师父学的一些防身本事罢了,难登大雅之堂。”

  骆父每次吃饭之前,都要抽上一杆老烟,那是他年轻失意时染上的一个坏毛病。

  他本是一介文人,年年参考,年年落榜,直至最后国闹饥荒,莫说承担读书科考的费用,就连一家人的吃喝用度都消耗不起,最后不得不卖了亲子,来维持家中生计。

  他是个要强之人,此事也一直是他心中的一个心病,自此以后,便抽上了这大烟杆,每日不抽得昏昏沉沉,心中就不舒坦。

  他咔咔两声,在桌角将烟灰磕出,中年沧桑的眉目间尽是恹恹之色:“到家里来了,就没必要学外面那一套套的咬文嚼字,女儿家家的,学那些无用之功又有何用,你看谁家正经人喜欢舞刀弄剑的姑娘,学得好不如嫁的好,但凡你嫁了一个有本领的夫君,自有你夫郎来保护你,还能帮衬帮衬家里头。女子为人妻,就当是该遵守三从四德,相夫教子,要我说,你那些医术剑术什么的,就莫要浪费时间去专研了,今年都二十一了,仔细算算都是老姑娘了,若是有人家条件不错的来提亲,你也不妨考虑考虑。”

  骆母一愣,这才想起来白日里儿子的请求,在骆云白幽怨愤慨的目光下,她扇了自己一嘴巴,忙赔笑道:“是是是,我倒是将此事给忘了,女子当是以婚姻大事为重才是。”

  骆轻衣放下筷子,心道还是世子殿下有先见之明,知晓今晚这顿饭是填不饱肚子的,因为真的很难吃,食不下咽。

  她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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